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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即将启用新版临时居民身份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0日07:57 成都日报

  公安部日前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将自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公安部于1989年9月15日发布的《临时身份证管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这意味着,我国即将启用新版临时居民身份证。

  专家表示,《管理办法》的发布,配合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发放,将更有利于解决群众用证急需,方便群众生活和办理各种权益事务。

  式样

  国际通用标准尺寸彩虹印刷

  《管理办法》明确了新版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式样:“临时居民身份证式样为聚酯薄膜密封的单页卡式,证件采用国际通用标准尺寸,彩虹印刷,正面印有证件名称和长城图案,背面登载公民本人黑白照片和身份项目。”“临时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

  不同

  新版的号码是公民身份号码

  新版临时身份证的样式与旧版有很大不同。根据公安部1989年发布的《临时身份证管理暂行规定》,临时身份证为聚脂薄膜密封的单页卡片式。证件正面印有证件名称和蓝色的长城、群山及网纹图案,证件背面印有登记项目、签发日期、有效期限、编号、签发机关印章及黄色网纹图案,并贴有持证人标准相片。临时身份证登记项目包括持证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和住址。

  根据《管理办法》,新版临时居民身份证上的号码是公民身份号码。而原《临时身份证管理暂行规定》则规定,临时身份证编号,在本县(市)、区一级行政区划范围内,按顺序排列。

  期限

  签发之日起有效期限为三个月

  《管理办法》规定了新版临时身份证的有效期限:“临时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限为三个月,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计算。”而原《临时身份证管理暂行规定》则规定,临时身份证有效期限分为一年和二年两种。

  接轨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也可申领

  《管理办法》与居民身份证法接轨,规定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可由监护人代为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而原《临时身份证管理暂行规定》则将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范围限定在16周岁以上的中国公民。

  申领

  收到申请后三日内发给申领人

  具体申领程序是:(一)具备《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条件的公民,可以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申请手续,要交验居民户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相片尺寸标准

同居民身份证),交纳证件工本费。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二)公安派出所将公民个人信息核准后报送县(市)公安局或设区的公安分局审核签发,并负责制作证件。(三)公安机关在收到申请后的三日内将证件发给申领人。(四)领取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在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应当交回临时居民身份证。

  收费

  每证10元工本费全额上缴国库

  经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批准,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收费标准为每证10元。公安机关收取的证件工本费全额上缴国库。据新华社(来源:成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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