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测显示报纸药品广告违法发布率高达90%以上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0日08:21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北京9月20日消息 今年,国务院将治理违法广告作为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的重点。当前,治理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测显示,报纸药品广告违法发布率仍然高达90%以上。今年1到7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181份报纸发布的10598次药品广告进行监测,发现违法发布药品广告行为9680次,违法率91%;同时,对全国35家地市级电视台(频道)发布的20792次药品广告进行了监测,发现违法药品广告9573份,违法率46%。
据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司广告监督处处长邢勇介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未经审批不得发布。但是,监测发现的违法广告中大部分属于未经审批擅自发布的广告,此外还有一些广告擅自篡改了审查批准的内容。 他表示,上述违法广告均已依法移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则对违法发布广告5次以上的品种和企业进行了曝光。今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继续与工商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严格审批,加强监测,对违法广告加大曝光力度,并及时移送工商部门查处。责编:王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