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全区清理纠正公务员国企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问题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0日08:21 宁夏日报

  本报讯(通讯员张磊)近日,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国资委、经委和宁夏煤监局联合下发通知,对我区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问题做出安排。

  《通知》要求,凡已经投资入股煤矿(依法购买上市公司股票的除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有企业负责人,不管是以本人还是以他人名义投资入股煤矿(依法购买上市公司股票的除外)的,都必须在2005年9月22日之前撤出投资,并将撤出资金的证明交所在单位纪
检监察部门(组织人事部门)核实。对逾期没有如实登记并撤出投资或者隐瞒事实真相、采取其他手段继续投资入股办矿的人员,一经查出,一律就地免职,然后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通知》指出,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公开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鼓励煤矿职工和群众举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问题。新闻来源:宁夏网宁夏日报(http://www.nxnet.cn) 责任编辑:马江 田丽 实习生:马彦娜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