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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在全国率先出台税收优惠政策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0日08:45 河北日报

  我省在全国率先出台税收优惠政策

  鼓励社会力量对科普事业进行资助和捐赠

  纳税人通过科协向科普活动的资助和捐赠可在年内应纳税所得额10%以内予以扣除

  本报讯(通讯员王丽娜记者张丽辉)从省科协获悉,为鼓励社会力量兴办科普事业,我省在全国率先出台了税收优惠政策,明确规定,纳税人通过科协向科普事业的资助和捐赠可在年内应纳税所得额10%以内予以扣除。

  省科协、省国税局、省地税局联合出台的《关于鼓励科普事业发展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指出,各级科协及所属科技团体、直属事业单位开展科普活动、兴办科普事业,可以依法获得政府的资助,也可以获得企业、个人和社会组织的资助和捐赠;并明确规定,对纳税人通过各级科协及所属科技团体向科普活动的捐赠,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10%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

  省科协副主席李宗民介绍,这一《通知》是深入贯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的重要举措,也是我省为鼓励社会力量资助和捐赠科普事业、搭建社会化科普服务平台的具有突破性的一项具体税收优惠政策,必将对进一步推进我省科普事业更快更好地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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