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企业将建立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引咎辞职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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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0日09:00 国际在线 | |||||||||
国际在线消息:中国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王瑞祥19日表示,国资委将在中央企业建立企业负责人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引咎辞职制度。 王瑞祥当日在北京举行的一个安全工作会议上表示,随着中国城镇化建设进程的加快,安全事故不断增多。中央企业负责人要对企业安全生产负总责,要加大隐患治理力度,落实应急救援预案,增强对各类事故的预防和处置能力。
王瑞祥强调,要把安全生产情况作为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对企业负责人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存在的失职、渎职行为,要依法追究责任。 来源:中新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