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12人死亡的矿难瞒报4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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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0日09:03 扬子晚报 | |||||||||
黄陵矿难瞒报事件引起各界关注。记者昨日从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获悉,目前已初步认定在这起被隐瞒4天的矿难中,有12名矿工遇难,另有2人受伤。事故详细情况还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据陕西省煤炭安全监察局安监二处副处长樊西洋介绍:这次瓦斯爆炸事故是发生在2005年9月15日凌晨4点钟,地点是井下小北巷掘进头,当时井下有18人,其中死亡12人,2人轻
据陕西煤监局二处处长毛安英介绍,七丰沟西矿是村属企业,属私营性质。从业人员200人,矿井主要负责人为贺明山,投产日期为1997年4月,可采储量124万吨,为低瓦斯矿井。省煤炭局核定的2005年生产能力为6万吨,设计能力也是6万吨。 毛安英称,尽管该矿五证齐全(采矿证、生产证、营业执照、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但该矿在今年8月30日乡镇矿审查小组审查时未获通过,主要原因是井下水泵单回路供电。省煤监局已将该矿上报省政府和国家煤监局为停产整顿矿井,停产整顿期至今年年底。 黄陵矿难发生后,陕西省领导十分重视,昨日,省长陈德铭,省政府秘书长李堂堂先后做出批示,要求做好抢险善后工作,严处责任人。“9·15”矿难经过核查被确认之后,延安市及黄陵县立即作出反应,要求全县现有35家县属煤矿关停整顿,并在昨日上午9点召开全县煤矿负责人专题会议,要求这些煤矿彻底检查生产各环节存在的问题,停产整顿期间,所有煤矿一律停止经营活动,坚绝杜绝明停暗采、昼停夜采的情况再次发生。(据华商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