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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0日09:03 宁夏日报

  本报讯(记者苏俊博)记者昨天从自治区法制办了解到,为加快我区法治政府建设,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自治区政府决定在全区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于9月12日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

  行政执法责任制是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在多年的行政执法和行政管理实践中积极探索和
实行的一项规范和监督行政执法活动、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重要制度。自治区政府下发的《若干意见》明确界定了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基本含义,并从依法界定执法职责等方面对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基本内容和推行这项制度的各个工作环节及加强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组织领导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为贯彻本次《若干意见》的实行,自治区政府作出了具体时间安排,11月10日前,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在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若干意见》和本实施意见等文件的同时,制定(修订)本机关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11月至2006年4月,各级政府要按照《若干意见》和本实施意见的要求,完成行政执法责任制依据梳理、责任分解、考评标准和责任追究具体办法的制定等相关工作。新闻来源:新消息报 责任编辑:马江 田丽 实习生:马彦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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