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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异地工作生育如何享受生育保险如何办?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0日09:10 胶东在线

  胶东在线消息 昨天,市民陈小姐来电询问,由于长期在外地工作,并在外地医院生育,是否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如何办理?

  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事业处工作人员介绍,异地工作的参保女职工因生育、引产或流产发生的医疗费用,可以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但前提是所在单位必须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具体办理程序是:由该女职工所在单位填写《烟台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异地生育管
理登记表》,并将有关材料,包括:病历、费用发票、明细单、《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准生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单位证明等汇集,即可到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结算手续。(李勇王晓)责任编辑:时鑫(来源:烟台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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