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一报复杀警者被判极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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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0日09:14 大华网-汕头日报 | |||||||||
据新华社银川9月19日电(陈晓虎、刘晓莉)宁夏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对盐池县公安局民警魏斌被害一案进行公开审理后,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罪犯赵德宏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今年8月31日中午12点05分,魏斌接待完最后一个上访群众后准备回家,当他走到办公大楼门口时,早已埋伏在此的犯罪嫌疑人赵德宏迎面扑来,一拳打在其面部。魏斌随即与赵
经突击审查,犯罪嫌疑人赵德宏系盐池县惠安堡镇人,现年31岁,是魏斌等4名民警1994年主办的一起流氓、强奸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