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书错漏百出海南两法官受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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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0日09:20 生活报 | |||||||||
一个将“原告”写成“被告”,一个将漏页、重页的判决书送达原、被告,两名法官制作判决书时错漏百出,使判决书失去了应有的法律严肃性。日前,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这两名“糊涂”法官作出行政记大过处分。 受到处分的法官陈明魁是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乌烈法庭庭长。今年7月,(2005)昌民初字第268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庭审后,由陈明魁制作民事判决书。由于对工作严重
海南省高院同时查明,屯昌县人民法院民庭副庭长陈邦辑在承办(2005)屯民初字第182号土地侵权纠纷案任审判长、承办法官时,案件于今年7月20日开庭宣判后,将民事判决书送达给被告代理人。对方却发现,这份判决书共有5页,其中第二页和第一页是重复页,在缺失第二页的情况下,直接过渡到第三页。 (新华社电)(生活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