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对3类用水大户限额 超标用水处20倍罚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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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0日09:36 新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 邢光华) 记者从哈尔滨市水资源办获悉,近日哈市将依法对洗浴、洗车和基建工地等三种用水大户首先实施计划用水定额制度,此举结束了自来水“管吃管添”无计划用水的浪费状态。 据介绍,因窃水和浪费等原因,哈市每年白白“丢失”自来水费达7000余万元。其中,哈市近千家洗车行只有86家取得了节水资格证书,绝大部分洗车行没有中水回收设施,
计划用水定额制度将奖励节约用水,依法处罚超额用水,并逐步向各行业推广。根据《哈尔滨市城市节约用水条例》、市技术监督局《用水定额》标准等有关法规,凡超出计划定额用水的企业,超出用水10%以下(含10%)、超出10%至20%(含20%)和超出20%以上,分别按照4倍、8倍和10倍交费;情节严重的,处以月用水量水费或水资源费10倍至20倍罚款;违法用水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