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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沈异乡人、集体户口如何办理结婚登记?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0日09:56 沈阳晚报

  “我和男朋友都不是沈阳人,能不能在沈阳办理婚姻登记?”“我的男朋友研究生在读,是集体户口,该如何办理婚姻登记?”9月16日,和平区的于女士和张女士向记者反映了她们遇到的难题。

  9月16日,记者就这些疑问咨询了沈阳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的林女士告诉记者:“根据2003年10月1日实施的《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
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而于女士和她的男朋友户口所在地都不是沈阳,所以不能在沈阳办理婚姻登记。如果男方是集体户口,那么首先需要将集体户口的总页进行复印,并盖上所属单位的公章,还需取出个人户口页原件,持以上资料到婚姻登记处办理婚姻登记手续。”沈阳市公安局户证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果在沈阳已经购买了住房,那么持该房屋的产权证和契税证,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即可办理落户手续。”本报记者高薇实习生白昕朱婷婷记者电话:81673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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