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海珠城塌方事故 7人被逮捕14人受处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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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0日10:28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 |||||||||
本报讯海珠城广场“7·21”重大安全事故处理方案已经广州市政府讨论通过,7名事故主要责任人被司法机关依法逮捕,对事故发生负有监管责任的14名行政执法人员分别给予降级或降级以下的行政处分和责令作出深刻检讨。 据了解,9月12日,张广宁主持召开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海珠城广场“7·21”重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书》。市政府同意对建设单位南谊公司等7个建设责任主体及
在“7·21”事故发生之后的第三天,7月23日海珠区公安分局已经依据刑法以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对该事件立案侦查,并以涉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依法对省建筑工程机械施工有限公司基坑工程的项目施工经理吴建喜、南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该项目的董事兼经理邵毅珊、工程部经理宋烈准及项目经理郭丽娅四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