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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判决业委会私请物管,无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0日10:31 金羊网-新快报

  广州首例业主状告业委会滥用职权案

  新快报讯(记者 曹晶晶 实习生 黄丹 欧天增 冯承云)天河区泰然居业主委员会在没有召开业主大会的情况下选聘了物业管理公司,身为业主的开发商于是将业委会和物管公司告上法庭。据悉,这是广州首例业主状告业委会超越权限案,天河区人民法院于近日判决业委会败诉,其与物管公司签订的合同无效。

  业主:业委会没开业主大会就聘了“管家”泰然居坐落在天河区黄埔大道,是由广州祥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祥顺)开发的楼盘。由于小区尚有一些物业未售,所以开发商祥顺仍是业主之一。泰然居业主委员会成立于2001年11月。2003年9月,业委会和泰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鸣)签订了《物业管理委托合同》,期限自2003年9月起至2005年8月31日止。不过签约以来,祥顺对这个“管家”的管理不满,2004年曾以业委会聘用物管公司时没有召开业主大会为由,向天河区国土房管局投诉。房管局答复称,业委会这样选聘“管家”的确不合法。但泰鸣公司却一直留守。今年,祥顺以业主的身份将业委会和物管公司告上天河区人民法院,要求法院判令两被告签订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无效。

  法院判决:聘用合同无效泰然居业委会则在法庭上辩称,业委会曾通知过业主召开业主大会,还张贴了通知,但大部分业主不同意召开,故没有召开业主大会。他们认为原告是为了拒交物业管理费才捏造事实的。天河区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物业管理条例》,选聘、解聘物业管理企业属于业主大会的职责,业主大会讨论选聘或者解聘物业管理企业时,必须经过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2/3以上通过。在本案中,两被告没有做到这一点,因此,两被告签订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是无效的。

  小业主:很久之前开过会记者走访了泰然居的业主们,发现随机采访的6名业主均不知道业委会“帮”他们选聘了物管的事情。一位士多店老板告诉记者,他们很久以前只参加过一次业主大会,以后其他什么事都不清楚。还有一位姓陈的先生表示,单凭业委会中的几个人来决定是否选聘物管公司、选聘哪家物管公司,这样的做法严重侵犯了他们的知情权。

  律师说法:业委会不能越俎代庖广东南方福瑞德律师事务所的周晓琳律师告诉记者,业主委员会只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选聘物管公司以及小区内所有涉及全体业主权益的事情,都要通过业主大会决定,业主委员会不得擅自做主。(夏天/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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