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旬黄婆婆自愿捐遗体 公证处表示为她免费公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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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0日11:08 温州新闻网 | |||||||||
温州新闻网9月20日消息:家住鹿城区水心街道杏花堂社区的黄婆婆表示,百年之后愿将遗体无偿捐献给我市的医学研究机构。昨天,记者陪同老人来到鹿城区公证处,工作人员被黄婆婆的爱心感动,表示愿为其免费公证。 黄婆婆今年已86岁高龄,原籍乐清。退休前是一名乡镇干部,一直从事妇联工作。
记者在杏花堂社区居委会孔主任的陪同下来到黄婆婆家。黄婆婆向记者出示了一份自己立下的遗嘱。老人在遗嘱中表明:“百岁”后,希望丧事从简,遗体捐献给医学单位…… 她说,把自己的遗体捐出来用于医学研究,这是她这一生最后的愿望。黄婆婆说自己10多年前就有这个想法了。 黄婆婆除了一些常见的老年病外,身体状况一直不错,生活起居都还能自理,平时自己烧饭做菜,还喜欢看一些书刊杂志。老人膝下几个子女都已经成家立业,她说曾把这想法跟子女提过,子女没有表示反对。 居委会孔主任告诉记者,为了这事,黄婆婆已经找过社区工作人员多次了,要求社区出面帮助她实现这个愿望。日前,老人在社区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去了温州医学院,表达了捐献遗体的意愿。温州医学院基础医学院工作人员对老人的无私行为表示赞赏和感谢,同时建议老人必须先取得公证处出具的遗体捐献公证书,才可以与医学院签署遗体捐献协议书。 昨天,记者陪着黄婆婆来到鹿城区公证处咨询捐献遗体公证的相关事宜。鹿城区公证处主任林光炯告诉记者,遗体捐献必须征得捐献者直系亲属的同意和捐献单位的认可,手续相当繁琐,但是公证处会尽力做好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他们愿意为老人作免费公证,帮助老人实现愿望。(温州都市报 记者 黄云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