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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莱出台优惠政策 残疾人就医无后顾之忧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0日13:03 胶东在线

  胶东在线网9月20日讯(通讯员张涛)日前,蓬莱市《关于资助农村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实施意见》于日前正式出台,这标志着蓬莱市广大农村残疾人医疗费用有了保障。

  据悉,凡具有蓬莱市农村户口,持有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在家庭人员均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前提下,可享受资助待遇。资助标准为,按全市个人缴纳部分全额资助,即每人
每年10元。若全市个人缴纳金额有所增减则随之增减;凡参加合作医疗(户)达不到50%以上的村、社区(比例随全市规定比例调整),残联将不为该村、社区残疾人缴纳合作医疗基金。责任编辑:杨胜武(来源:胶东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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