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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11月召开中华慈善大会 推动慈善事业发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0日14:18 华夏经纬网

  中新网9月20日电 据中国民政部消息,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和温家宝总理在今年全国人大十届三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关于支持慈善事业发展的要求,进一步推进慈善事业的发展,扎扎实实做好今年“扶贫济困送温暖捐助月”工作,9月20日,民政部下发《关于支持慈善事业发展 扎实做好今年“捐助月”工作的通知》,对做好相关工作进行了明确要求。

  《通知》指出,今年11月,民政部将召开“中华慈善大会”,主题是“携手慈善,共创和谐”,通过召开大会和组织会前的一系列活动,积极向社会发出政府支持慈善事业发展的信号,激发民间组织和社会各界参与慈善事业的热情。各地要结合今年10月份开展的“捐助月”活动,积极做好调研工作,大胆探索“政府倡导、民间运作、社会参与”的慈善事业发展新思路;认真做好“中华慈善奖”候选人的推荐工作,并以此为基础建立有效的慈善事业表彰激励机制;利用“宣传周”活动,努力营造支持慈善事业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

  《通知》要求,要突出重点,做好“宣传周”工作。要大力宣传慈善理念、弘扬慈善文化,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宣传在赈灾、扶老、助残、救孤、济困、助学、助医以及支持文化艺术、环境保护等公益慈善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机构及项目,倡导团结互助、扶贫济困的良好风尚。要广泛宣传慈善捐赠税收优惠政策,引导和鼓励社会各界更积极地参与慈善捐赠事业。

  《通知》要求,要及时做好捐助公示和总结工作。要把捐助公示制度作为政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来落实,重点向社会公布分配原则、款物去向和使用效果。当年所募集的资金,原则上用于当年困难群众的救助。同时,要及时报告“捐助月”工作动态,统一使用民政部财务和机关事务司新修订的《救济、捐赠统计表》,于11月底前将“捐助月”和2005年的捐助工作情况汇总报民政部救灾救济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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