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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职能化专业化预防之路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0日14:36 扬子晚报

  苏州市检察机关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在上级检察机关的指导下,高举探索、创新、发展的旗帜,坚持在实践中探索,在探索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逐步摸索出了一条具有苏州特色的职能化、专业化预防之路。

  初创阶段的实践与职能化预防理念的形成

  个案预防五个一的出台,标志着职能化预防理念第一次内涵的提升和外延的创新。检察机关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随着检察机关查办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的深入而产生,经历了预防理念从不清晰到逐步清晰,预防工作从不自觉到逐步自觉,预防活动从不规范到逐步规范的过程。其间,经历了较长时间的摸索和发展。苏州检察机关的预防工作也不例外。在20世纪80年代,张家港市检察院在查处发生在乡镇企业的贪污贿赂等经济罪案的司法实践中,站在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高度,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主动提出了打击、保护、服务、促进的 八字 办案方针,第一次把预防的理念融入到了办案实践中去。虽然八字方针中预防理念还是初步的,不是很清晰,但已经是难能可贵了,在当时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肯定,并在全国检察系统推广。此后,张家港市检察院在不断丰富和发展八字方针的过程中,预防的理念逐步清晰,明确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作为履行检察职能的重要内容,作为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措施,作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途径,摆上检察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他们立足办案、围绕办案搞预防,注意通过预防工作的开展来扩大办案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他们从开始的三不放过原则,即犯罪事实及责任人不查明不放过,犯罪原因不查清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到后来实行了一案三会制度,即每办一起典型案件,必须召开一次案因分析会、一次案情通报会和一次回访座谈会。1997年初,他们通过总结提炼,建立了一案一档制度,要求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时,要建立一份预防档案,确立了个案预防五个一,即责成犯罪嫌疑人书写一份悔过书;与发案单位共同分析一次发案原因;提出一份书面检察建议;上好一堂法制教育课;定期搞好一次回访。个案预防五个一的出台,即立足检察机关的办案职能,又对个案预防工作首次作了程序性规范,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的职能化特色,这一做法很快得到了上级检察机关的肯定,在全市、全省推广。个案预防五个一的实施和推广,是苏州市检察机关预防工作发展史上的第一个里程碑。个案预防五个一的出台,标志着职能化预防理念第一次内涵的提升和外延的创新。

  职能化预防理念的丰富和深化,推动了社会化预防工作的开展。职能化预防理念的出发点和归宿,是要把检察机关的预防工作推向社会,得到发案单位和社会各界的认同,从而推动发案单位乃至社会的预防工作,这是职能化预防理念丰富和深化的必然趋势和价值取向。随着个案预防工作的不断深入,随着职能化预防理念的不断丰富和深化,随着检察机关推动社会化预防工作力度的不断加大,检察机关在社会上的影响力不断提升,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在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方面的地位和作用的认知度越来越高,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参与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热情也越来越高,在这样的发展态势下,苏州市社会化大预防工作的空前发展及社会化大预防格局的快速形成,也就成为形势发展的必然趋势,水到渠成。这也是职能化预防理念不断丰富和发展的必然成果。

  以1997年昆山市成立预防犯罪工作协会、张家港市成立犯罪预防研究会为标志,苏州市拉开了社会化大预防工作的序幕。此后几年中,苏州市及下辖12个市、区都相继成立了党委统一领导、各相关部门参加、纪检监察及检察机关在其中发挥职能作用的社会化大预防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指导委员会及办公室),承担起对全社会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组织指挥和协调指导作用。实现了从检察机关一家搞预防到全社会参与搞预防的过渡。从而开创了苏州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新局面,为苏州市建设平安苏州、 法治苏州 ,实现两个率先,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了积极作用。

  全面发展阶段的实践与职能化预防理念的丰富和提升

  513预防工作法的创立,标志着职能化预防理念第二次内涵的提升和外延的创新。苏州特色的预防之路,是在实践中探索、在探索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的,探索、创新、发展是苏州特色预防之路的主旋律。苏州检察机关的预防工作经过初创阶段的实践和探索,形成了具有苏州特色的职能化预防理念,创新出台了个案预防五个一,推动了检察机关专门预防和社会化预防的健康发展,在此基础上,苏州预防工作又开始了新一轮的探索、创新、发展,也就是转入全面发展阶段的探索、创新、发展。在新一轮的创新发展中,张家港市检察院勇于实践,敢于创新,又领先一步,创立了513预防工作法,就是在个案预防五个一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工作领域、创新工作手段、延伸工作范围、提升工作水平,并对工作程序作出规范性要求,使个案预防工作在职能化的基础上,进一步体现专业化特征。首先是对个案预防五个一的工作内容进行进一步的完善和规范,并经过该院检察委员会讨论通过,出台了《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个案预防工作操作规程》,强调在落实个案预防五个一工作要求中,要做到办理一起案件,完善一套制度,教育一批干部,治理一方环境,把结合办案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落到实处。其次是建立一个预防电子信息库。该院不惜投入人力物力,运用统计学原理和微机技术,自主开发建成了预防信息库,信息库经系统自动生成,从中找出职务犯罪发案的特点、规律、发展趋势等,实现对预防信息的综合管理和信息共享,为明确预防工作重点、建立预测预警机制、实行科学决策等提供科学依据。电子信息库的建立,进一步体现了预防工作职能化、专业化的特点。第三是探索推动了个案预防三个延伸。将个案预防向前延伸,认真搞好告诫预防。对初查未成案的单位提出告诫建议,做到防患于未然;将个案预防向面延伸,积极开展系统预防。将苗头性问题,辐射到主管部门、整个系统,起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警戒一面的作用;将个案预防向后延伸,主动建立联手预防。巩固和深化个案预防的成果,防止个案预防结束后预防工作出现断档的现象。513预防工作法的创立,进一步丰富了职能化预防理念的内涵,拓展了预防工作的发展空间,强化了职能化预防理念信息化、程序化、规范化的本质特征,也就是专业化特征,使职能化预防理念发展提升到专业化的层面。对513预防工作法,苏州市检察院首先在当地媒体上进行了宣传报道,并在全市推广。513预防工作法的创立和推广,是苏州市检察机关预防工作发展史上的第二个里程碑,其标志着职能化预防理念第二次内涵的提升和外延的创新。

  三项制度的颁布试行,推动了预防工作的职能化、专业化建设。为了进一步提升预防工作的专业化水平,市院预防处在总结513预防工作法的基础上,经过二上二下的调查研究和征求意见,制定了《苏州市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重点项目主办检察官责任制(试行)》(以下简称《主办责任制》)、《苏州市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重点项目工作文书目录格式(试行)》(以下简称《目录格式》),《苏州市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内部协调制度(试行)》(以下简称《内部协调制度》)等三项制度,并经过市检察委员会讨论通过,颁布试行。三项制度的颁布试行推动了预防工作的职能化、专业化建设。《主办责任制》首次明确规定全市两级检察机关的预防工作实行预防项目管理制度,规定对个案预防、系统预防、专项预防、预防调研等实行项目管理,并实行主办检察官责任制,主办检察官在实施预防项目前,必须对项目进行前期性调研分析,制订预防项目计划书或实施方案,条件成熟后提出立项申请,填写预防项目立项审批表,经部门领导和院分管领导批准后付诸实施。该制度首次对个案预防、系统预防、专项预防等预防业务工作按照项目管理的要求,作出了比较详细的程序性规定。《目录格式》是《主办责任制》的配套制度,《目录格式》对预防项目实施过程中所需要制作的工作文书和工作台账进行了统一规范,并对立卷归档的程序和要求也作了明确规定。《内部协调制度》进一步明确了检察机关内部相关业务部门对预防工作的职责分工和工作责任制,明确了相互间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有利于形成预防工作的整体合力。三项制度的颁布试行,对全市检察机关的预防工作实行了五个统一,即:统一了工作职责、统一了工作内容、统一了工作要求、统一了考核标准、统一了工作文书和工作台账。三项制度的颁布试行,推动了预防工作的职能化、专业化建设,使苏州市的预防工作又上了一个台阶。

  专业化建设阶段的实践与苏州特色的职能化、专业化预防之路

  665预防工作规程的试行,标志着职能化预防理念第三次内涵的提升和外延的创新。以全国检察机关第二次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会议提出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专业化命题为标志,全国检察机关的预防工作进入了专业化建设阶段。张家港市检察院以其扎实的实践基础,敢于创新的勇气,又一次率先提出了关于加强预防工作专业化建设的意见,同时,又在513预防工作法的基础上,制定了《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规程》(以下简称665预防工作规程),并经该院检察委员会讨论通过后下发试行。665预防工作规程共有6章65条,内容涵盖了预防职务犯罪的基本工作形式、预防职务犯罪的基本工作方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管理、各部门在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中的职责等涉及预防业务工作的方方面面。665预防工作规程有四大特点,一是对个案预防、专项预防、系统预防的工作流程和工作要求首次作了程序性规范,并明确实行项目管理制度;是首次对预防调查、预防初查、检察建议、预防咨询、宣传教育预防等预防工作方法作了程序性规范,并对谁主办谁协办作了明确规定;三是对检察机关内部各部门就预防工作的职责分工及工作要求作了明确规定;四是规程文字简练、用语规范、结构严谨、可操作性强,是一部推动预防工作专业化建设的规范性文件。665预防工作规程一出台便引起了广大检察干警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高度关注,苏州市院马上发出通知,向全市转发665预防工作规程,要求各基层院学习参考。 665预防工作规程的试行和推广,是苏州市检察机关预防工作发展史上的第三个里程碑。665预防工作规程的试行,标志着职能化理念第三次内涵的提升和外延的创新。

  职能化预防理念的不断丰富和创新,是以预防工作不断发展的不竭动力。 五个一 、 513 、665,这不是简单的数字组合,是记录了张家港市检察院敢于实践、勇于创新的光辉历程,是反映张家港检察院工作特色的三个阶段、三个里程碑、三次理念提升、三次理论创新、三大工作成果。这标志着张家港检察院走过的职能化、专业化预防之路,同时也是苏州特色的职能化、专业化预防之路,因为苏州的预防工作就是在不断总结推广张家港检察院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发展的,是在不断丰富和完善张家港检察院工作成果的过程中前进的,这其中,当然也包括了全市检察干警的实践支持和理论贡献,应该说,张家港检察院所取得的三大工作成果,也是全市检察干警的智慧结晶。

  综上,苏州预防工作的职能化、专业化实践证明,职能化预防理念的不断丰富和创新,是预防工作不断发展的不竭动力,预防工作要不断发展,必须要推动职能化预防理念的不断丰富和创新。(作者系苏州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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