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使四十户居民获十六万元补偿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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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0日14:36 扬子晚报 | |||||||||
9月5日,仪征市万博南苑住户代表叶某、刘某手持维权之友锦旗,代表万博南苑40户业主,来到仪征市消费者协会,感谢消费者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市司法局利用三天时间成功调解了一起历经一个多月的物业管理引发的矛盾纠纷。 叶某、刘某等40户居民在2003年至2004年先后购买并实际住进了某房地产公司开发的商品房,由于开发商违反当初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有关条款,将这40户居民所住楼
40户居民在多次与开发商就经济补偿金额、标的难以达成一致协议的情况下,准备到法院起诉。仪征市司法局得知此事后,主动与仪征消费者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联系,并立即介入,依法引导40户居民通过调解渠道解决。该市金天宁律师事务所周万荣多次参与居民业主会议,统一业主思想,对业主提出的种种问题进行疏理、归纳。经过3天4次协调会,40户住户与开发商最终达成协议:由开发商支付40户居民补偿金共计16万元。沈思新 徐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