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造成12人死亡的煤难瞒报4天被发现(组图)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0日15:27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西安9月20日消息陕西黄陵一家私营煤矿本月15号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2人死亡、2人重伤,矿主蓄意隐瞒私自处置,当地政府两次实地检查却说没有事故发生,今天第一批涉嫌失职、渎职的干部被查处。 据陕西台记者王涛报道,9月15号凌晨4点,黄陵县店头镇七丰沟西煤矿突然发生瓦斯爆炸,12名矿工遇难,2人受重伤。事故发生后,矿主贺名山故意隐瞒不报,转移尸体、销毁证据,企图以每人20万私了。接到群众的次黄陵县政府两次派人到井下调查,得到的结果竟然是“一切正常,没有发生事故”。矿难发生四天之后,陕西省委、省政府派出的调查组到达后,矿主才不得不承认了瞒报事故的真相。 对于这起性质极为恶劣的瞒报事故,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陕西省省长陈德明要求彻查矿主的隐瞒事实,并对协助隐瞒和失职、渎职的国家工作人员予以严惩。今天上午,黄陵县委对组织、参与第一次事故调查,严重失职的县煤炭局副局长李峰涛、煤炭安检站站许文龙、仓村乡副乡长宗明学等三人停职检查,追究渎职责任,司法机关继续追查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这也是恶性瞒报事故查处的第一批国家公职人员。 本次事故是陕西省建国以来最严重的瞒报煤矿事故,反映出有关部门责任心不强、查处不力,两次调查都没有查出结果。司法部门要迅速介入,对失职、渎职工作人员严肃查处,及时向社会公布。 今天下午5点,黄陵县公安局对事故矿主贺名山等责任人予以正式逮捕,其他涉嫌协助隐瞒、包庇矿难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在加紧调查。陕西省政府12个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处理小组也于今天下午成立,并明确表示,对查处的违法、违纪干部,不管什么职务、不管什么级别,查一个,抓一个,决不姑息迁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