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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黄陵县矿难12人死亡 3名干部被停职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0日16:15 新华网

  新华网陕西黄陵9月20日电(记者陈钢、丁海涛)据陕西黄陵县县委20日提供的信息,七丰沟西煤矿“9·15”矿难发生当天,黄陵县煤炭局派出的调查组到煤矿进行了勘察检查,却做出了未发生事故的错误结论。为此,黄陵县委研究决定对此次勘察检查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县煤炭局副局长李峰涛等3名干部作出停职检查处理。

  陕西省黄陵县七丰沟西煤矿9月15日凌晨发生一起煤矿事故,隐瞒不报4天后确认共造
成12人死亡,2人受伤,是陕西省煤矿蓄意隐瞒事故最严重的事件。据初步核实,15日事故发生当天下午,延安市煤炭局接到七丰沟西煤矿发生事故的举报后,告知了黄陵县煤炭局。15日晚,由黄陵县煤炭局副局长李峰涛、县煤炭安全检查站站长徐文龙、仓村乡副乡长钟明学等8人组成的事故勘察检查组前往七丰沟西煤矿进行了调查,并于16日向上级部门告知未发现事故迹象。

  这次事故勘察检查不扎实、不细致、不深入,未能及时发现事故发生的线索,并做出了错误结论,属严重失职行为。经调查组建议,中共黄陵县委常委会20日上午研究决定,对此次实施勘察检查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李峰涛、徐文龙、钟明学进行停职检查处理。这是此次瞒报事故调查作出的首批处理决定,黄陵县还将继续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严肃追究失职者的责任。

  与此同时,延安市已成立“9·15”

矿难事故瞒报责任调查组,配合省上调查组开展工作。针对事故隐瞒不报的问题,将尽快查清原因、过程及相关人员责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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