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基准地价分三级 出让年限最高50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0日17:11 海峡都市报
 

  本报讯 今后,转让泉州市区民营企业文教卫体项目用地使用权,有了相关的基准地价和土地出让金标准了。记者昨日从泉州市国土部门获悉,《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泉州市区民营企业文教卫体项目用地基准地价的意见》已经正式出台。这是泉州首次制订市区民营企业文教卫体项目用地基准地价,目的是规范文教卫体设施用地的有偿使用行为。

  基准地价分三级

  为与新一轮泉州市中心市区基准地价相衔接,根据国土资源部《划拨用地目录》及市区经济与社会发展实际,文教卫体属于综合用地类,其土地级别分为三个地价级区;以综合用地的基准地价下限标准,确定文教卫体设施用地的基准地价为:一级区700~850元/平方米;二级区430~530元/平方米;三级区250~300元/平方米。

  各级别土地开发的平均成本:一级为225元/平方米;二级为180元/平方米;三级为150元/平方米。扣除各级别的土地开发成本后,其出让金为:一级区475~625元/平方米;二级区250~350元/平方米;三级区100~150元/平方米。

  土地级别这样划分

  一级:西街-东街-东湖街-田安路-泉秀街-义全街-天后路-灵慈街-百源路-涂门街-濠沟-西街所围区域。

  二级:江滨大道-泉州地磁台-送客亭-丰惠路-307省道-城北路-铁路-刺桐北路以东-324国道-立交桥-坪山路-山兜-泉州农校-高速公路-千亿山庄-宝珊花园-东海中学-海景花园城-江滨大道所围区域(除一级地的部分),安吉路附近近期建设区域,江南浮桥组团的沾生尾-石崎-石霞-江南街道-笋江路-南环路-泉州游乐园-人民广场-水果批发市场-华洲汽车站-华洲市场-江边所围区域,清园区福厦路-德泰路-324国道接线-吉泰路-福厦路所围区域,东海组团中的东海滨城一、二期用地已建成区域及泉州师院建成区。

  三级:除一、二级地以外的部分。

  出让年限最高50年

  据了解,此次《意见》还对民营企业文教卫体用地的土地开发程度、出让年限、容积率及供地条件做出了特别的规定。

  民营企业文教卫体用地设定土地开发程度为“五通一平”,即宗地外通路、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及宗地内平整;土地出让最高年限为50年;基准容积率为1。

  另外,文教卫体用地的供应、规划、选址定点,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城市建设规划、行业发展规划;文教卫体等经营机构应取得有权机关核准的经营资质;文教卫体项目经计划、规划、土地及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拟定供地方案,土地应由市土地储备中心储备后,再进行土地使用权出让,经营机构取得文教卫体设施用地后,控制在半年内动工建设,根据项目投资额设定竣工时限,一般应控制在两年内竣工;文教卫体设施用地不得改变为其他经营性用地。若经营机构停止经营,其文教卫体设施用地一律由政府收储。

  基准地价:是指在

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对现状利用和规划利用条件下不同级别的土地或者土地条件相当的地域,按照商业、住宅、工业等用途,分别评估确定的某一时点上一定年期的土地使用权区域平均价格。

  土地出让金:是土地批租时一次性收取的费用,即为土地有效年限的使用价格,所以也可称之为“地价”。出让金包括土地开发投资费用和使用期内的土地使用费。前者包括征地、动迁及为地块直接配套的基础设施费,是对开发投资的一次性补偿,后者为土地资源使用的费用,即“地租”,是土地所有权在经济上的体现。如批租50年,就要一次性支付包括全部年限的使用费。本报记者 郭秀萍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