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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昨现场查获一非法培训班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0日17:29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陈佳裕林良标文/图

  本报讯 一场名为对物业总经理、经理等高管进行资质考试的考场里,却出现一名拿不出记者证的“记者”在监考。

  昨日下午,发生在泉州市区某酒店8楼会议室的这桩怪事,被泉州市建设局和丰泽区工
商局的执法人员联手戳穿——原来这是有人在市区非法办班。

  监考人自称是记者

  昨日下午3时10分,接到群众举报的泉州市建设局执法人员,先期赶到泉州市区某酒店8楼。随同行动的记者看到,在会议室内,22名男女分成数组,正面对面在考试,而站在一旁的1名男子,在被询问身份时,自称为监考人员,并在随后出示“采访证”。

  这名男子姓林,执法人员问其在这里干什么,他答“在监考”,问其有无相关证件,他不吭声。在执法人员的连续发问下,他掏出一张“采访证”,并称自己是“××××报”记者。

  记者怎么会当监考?任执法人员怎么问,这名男子只是打电话。最后乘执法人员不注意,这名男子不见踪影。

  可发总经理证?

  除了22名伏身考试的男女外,考场正面讲台上尚坐一女子(如图)。下午3时18分,丰泽区工商局检查大队人员赶到,经对该女子询问,发现其挎包带有报名名单、部分报名款等,但她坚称“我只是接待员”。

  报名名单显示共有40人报名培训,挎包里还有3000元人民币,该女子称为部分报名款。从其提供的收款收据上看到,“继续教育”每人收600元,物业经理每人收1160元。

  该女子说,培训班办于17日至19日,当天下午为考试时间。考试合格,可发给物业总经理、经理、总经理助理、副经理、管理员等证书。

  这是一起非法培训

  据泉州市建设局法制科何科长介绍,这是一起典型的非法办班案。事前该局有关执法人员已到现场暗访,证实其存在4个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一,该培训班没能提供任何受托培训证明文件,也没有依规定到该局报备;第二,培训师资不符要求,授课课时未达80课时规定;第三,所颁继续教育证件在3年到期时,无法参加年检;第四,没按规定组织考试,监考人员为非资质人士。

  泉州市建设系统职业技能鉴定站王谦辉站长说,国家建设部、省建设厅对相关培训早有明文规定。从现场查证情况看,这是一起非法培训,结果将让参训人员受害,赔了培训费,拿到的只是没用的证书。

  工商暂扣相关物证

  丰泽区工商检查大队王大队长表示,现场查获情况表明这是一起不具资质和条件从事培训的活动,属于工商法规规定的“无证经营”情形,因此暂扣相关物证和可疑收入人民币3000元。

  泉州市建设局法制科何科长说,专业资质考试的监考人员,依规定须有相关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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