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最低收入家庭 开始入户调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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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0日17:29 海峡都市报 | |||||||||
N本报记者 李熙慧 本报讯自上月中旬《泉州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规定》出台后,很多渴望住上廉租房的居民都想了解自己要具备什么条件才能申请。昨天,记者从泉州市房管局得到一个好消息,泉州市房管局与泉州市民政局已联合成立了“泉州市开展城镇最低收入家庭情况调查领导小组”,对全市(县、区)的城镇最低收入家庭进行入户调查。
据了解,本次调查将依托社区,对辖区内的低保家庭进行逐户调查。调查过程中,专门制作了《最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表》,在今年11月20日之前,所有调查结束,数据将建立电子化住房保障对象档案并汇总上报省建设厅,2005年底前,出台各县(市、区)的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规定。 此次调查范围均为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家庭,包括家庭人口、户主类型、享受低保时间等,还涉及到低保家庭的居住状况和享受廉租住房保障情况,其中有是否享受廉租住房保障、享受廉租住房保障方式,房屋坐落位置、居住状况、房屋面积、房屋类别、房屋设施等。如果您是调查范围内的家庭,要将一些涉及到房屋的材料准备好,以便调查人员核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