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要求各地救助困难民众 捐助款物去向要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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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1日01:54 新京报 | |||||||||
本报讯(记者 蒋彦鑫)昨日,民政部下发通知,要求全国各地做好“扶贫济困送温暖捐助月”工作。民政部同时要求,各地捐助款物分配原则、款物去向和使用效果,要向社会公示,并将具体情况上报民政部救灾救济司。 昨日,民政部下发《关于支持慈善事业发展,扎实做好今年“捐助月”工作的通知》。通知规定,今年10月,我国将开展“捐助月”活动。民政部要求,各地要把捐助公示制
民政部还要求,各地要根据当地灾情和困难群众实际需要,深入开展“扶贫济困送温暖”活动。所募集的资金经批准可适当留做孤儿救助基金,重点用于本地孤儿救助。各地要通过协调各类慈善组织,帮助解决孤儿基本生活、就学、就医等方面的困难。 同时,要完善社会捐助站点管理体制,建立“慈善超市”长效发展机制。有条件的地方,可试行将捐助站点和“慈善超市”转交民间组织运营,使社会捐助工作逐步走向社会化和民间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