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塌方问责 14执法者被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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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1日02:11 新京报 | |||||||||
另有7人被捕,海珠区政府、广州市建委做书面检查 本报讯(南方都市报记者陈实林劲松)广州市政府对海珠城广场塌方事故处理情况进行通报。作为建设责任主体的7家单位20位责任人员受到处分,其中7名责任人已被逮捕。同时,作为政府监管责任方的4家单位14名执法监管人员也受到处分。
今年7月21日,广州市海珠城广场施工工地发生一起基坑坍塌事故,造成3人死亡、8人受伤。事故发生后,广州市政府成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通报说,海珠城事故是一起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通报表示,对事故的发生负有法律责任的南谊公司等7个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共被处以罚款277.38万元。7家单位共计20位责任人员进行处理,其中7名责任人已被逮捕。 通报说,该事故也暴露了有关单位和部门监管不力,原广州市质安站、广州市建委、海珠区城管部门、广州市淤泥渣土排放管理处等4个单位,共有14名执法监管人员受到降级、记大过、行政警告、调离工作岗位等处分。 广州市监察局在通报中还指出,海珠区政府对事故的发生、防范负有守土责任,因此责成其向广州市人民政府做书面检查。同样,广州市建委也被责成向广州市人民政府做出书面检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