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时禁用实心粘土砖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1日02:35 舜网-济南日报 | |||||||||
本报9月20日讯(记者 傅晓峰)今天从省建设厅获悉,我省出台的《山东省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与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将从11月1日起实施,其中明确规定在设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不得使用实心粘土砖(瓦)。 根据规定,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发布鼓励、限制或者禁止在建筑工程中使用的技术与产品目录。我省将限制或者禁止在建筑工程中使用能耗高或者严重污
在我省设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不得使用实心粘土砖(瓦);县政府所在地建制镇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自2006年7月1日起不得使用实心粘土砖(瓦);在其他建制镇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自2008年7月1日起不得使用实心粘土砖(瓦);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重点建设工程,自2006年7月1日起不得使用实心粘土砖(瓦)。在农民自建住房等农村建设工程中,推广使用新型墙体材料,并逐步减少使用实心粘土砖(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