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银行将调整存款计结息规则 活期储蓄今起按季度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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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1日08:16 黑龙江日报 | |||||||||
本报20日讯记者今天从省内几家银行获悉,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存贷款计结息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21日起,各银行将执行新的人民币存贷款计结息方式。活期储蓄由按年计结息改为按季度计结息。 记者在哈市几家银行的营业网点均看到了新印发的《通知》。据悉,目前各家银行活期存款均为按年结息,即每年6月30日为结息日,7月1日计付利息。根据央行5月27日出台的
据了解,在央行下发的《通知》中,下放了六种存款计结息方式的决定权。除活期和定期整存整取两种存款以外,国内银行的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定活两便、存本取息、零存整取、整存零取等存款种类,只要不超过央行同期限档次存款利率上限,计、结息规则由各银行自己把握。 虽然计息规则改变,但业内人士表示对普通居民影响不大。以10000元的活期存款为例,考虑利息税的因素,调整后,年本息由原来的10057.6元增加到10057.72元。分析存款计息方式调整的目的,业内人士认为在于继放开存款利率下限和贷款利率上限后,央行进一步为推进利率市场化做准备。(生活报) 作者:张金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