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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用农田倾倒垃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1日11:13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本报讯(记者张琦)非法占用6亩多基本农田,倾倒大量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以牟取暴利。雁塔区国土资源局对这起破坏耕地案件予以查处,两名犯罪嫌疑人刘康宁、刘鹏日前被公安雁塔分局依法正式逮捕。

  今年4月中旬,雁塔区国土资源局监察科巡查发现长延堡街办南姜村出现一个垃圾倾倒点,随即进行制止,责令立即关闭。经初步调查发现,这个“垃圾场”占用地大部分属基本
农田,并且是个有组织性、收费性的垃圾场。随即进行的全面调查表明:去年10月10日,南姜村一组村民刘鹏与第三村民小组(组长刘康宁)签订合同,以“非耕地”名义租用4亩耕地倾倒垃圾,小组收取租金1.2万元;今年3月1日,经组长刘康宁同意,刘鹏租用三组村民刘西勤承包地2.5亩(与上述4亩地相邻),继续倾倒垃圾,刘康宁代表小组收取土地管理费3000元。期间,刘鹏组织车辆倾倒大量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收取垃圾费4.6万余元。

  雁塔区国土资源局经仔细核查、丈量,证实倾倒垃圾实际占地7.45亩,其中6.68亩为基本保护农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解释规定,区国土资源局认为刘康宁、刘鹏私设垃圾场,造成耕地严重毁坏,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占用耕地罪。9月7日,犯罪嫌疑人刘康宁、刘鹏被公安雁塔分局依法逮捕,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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