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活期存款按季计息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1日11:14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本报讯据《东方早报》报道,从今日起,国内各银行将执行新的人民币存贷款计结息方式。活期由按年计结息改为按季度计结息;六种存款计结息方式由银行自主选择。目前工行、建行、农行等多数银行均已经出台计息细则。尽管不同银行的新规定相差无几,但金融专家指出,此举无疑是我国银行利率市场化方向改革迈出的重要一步。

  目前,银行的活期存款为按年结息,即每年6月30日为结息日,7月1日计付利息。根据
央行5月27日出台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存贷款计结息问题的通知》(简称《通知》),调整后,活期存款每季度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次日付息。

  工、农、建等银行的公告中均明确表示,今年的最近一次结息时间为2005年12月20日。2005年12月21日,银行将向个人客户计付2005年7月1日至2005年12月20日的个人活期存款利息,结息利率为2005年12月20日银行挂牌公告的活期利率。

  在央行的《通知》中,央行下放了六种存款计结息方式的决定权。除活期和定期整存整取两种存款以外,国内银行的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定活两便、存本取息、零存整取、整存零取等存款种类,只要不超过央行同期限档次存款利率上限,计、结息规则由各银行自己把握。除中行外,已经出台计息公告的银行均表示,上述六种存款计结息方式、规则仍按现行规定执行。

  建行私人金融部一位负责人表示,按照新的规则计息,对普通居民影响不大,各银行之间规定也基本一样。以10000元的活期存款为例,考虑利息税的因素,调整后,年本息由原来的10057.6元增加到10057.72元,仅增长0.12元。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