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政府原秘书长梁耀源受贿84万获刑8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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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1日11:58 新华网 | |||||||||
新华网武汉9月21日电 (记者周梦榕) 近日,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对曾担任武汉市政府秘书长、武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的梁耀源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宣判,梁耀源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1995年底至2004年6月,梁耀源在担任武汉市城市建设委员会副主任、武汉市政府副秘书长、秘书长、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
行贿人利用约梁耀源“打牌”的方式向其行贿,是梁耀源案的一大特点。据查,多名行贿人先后15次邀约梁耀源“打牌”,借机向其行贿3.7万元。 法院认为,梁耀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贿赂,其行为构成受贿罪。因其能如实交待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犯罪事实,具有自首情节,检举他人有立功表现,并积极退清了全部赃款,遂依法对其从轻处罚,作出上述判决。 案发前,1957年出生的梁耀源系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去年8月8日,梁在其47岁生日当天被湖北省纪委“双规”,同年11月,梁因涉嫌受贿罪经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批准正式逮捕。 据了解,案发后,梁耀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痛心疾首,认为自己从一名工人成长为正厅级干部,走上犯罪道路,破坏了公务员的形象,对不起党组织多年的培养,对不起风雨同舟的妻子和未成年的儿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