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贸易发展局:六大消费陷阱要小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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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1日12:05 乌鲁木齐晚报 | |||||||||
《规范》出台之际,恰逢“十一”黄金周将至,各大商场和超市纷纷谋划新的促销活动。市贸易发展局综合多方信息,为消费者总结了商家促销常见的六大“消费陷阱”,提醒消费者理性消费。 陷阱一:利用不准确的广告对消费者进行虚假或误导宣传。比如,一些商场把“7折起”中的“起”字写得很小,消费者往往看成了“7折”。
陷阱二:先提高价格然后再“打折”进行虚假折扣销售。比如,有消费者从超市买回一只标价180元的高压锅,后却发现其原标价只有140元。 陷阱三:通过促销活动销售、赠送积压、过期甚至假冒伪劣商品,出现质量问题后以“特价”、“赠品不享受三包”等借口拒绝承担责任。 陷阱四:按照购物金额返还赠券,但又严格限定返券的使用范围、使用期限、专用柜台等形式造成消费者权益“缩水”。 陷阱五:对赠品设置附加条件,如消费者需要重复消费或购买一些不必要的商品才能满足赠送的条件。 陷阱六:设置“最终解释权”。如一些餐馆打出“节日期间一律半价”,而实际上并非5折。服务员解释说,酒水等均不参加活动,并指着广告下面的小字:本店有最终解释权。:(责任编辑:高毅写信) 作者:林庆霞 (来源:乌鲁木齐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