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致5死4伤的重大纵火案凶手被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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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1日15:13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 鲁钇山 通讯员 穗法宣) 记者昨日获悉,海珠区一起震动广州、导致5人死亡4人受伤的纵火大案,经广州市中院一审审结宣判,纵火者舒国遥被判处死刑。 2004年10月8日上午11时,瑞宝街穗海新村13巷一个无证无照的制衣厂的职工宿舍,刚下夜班的工人酣然入梦。一个男子偷偷来到一间没人的宿舍,将一瓶干洗去污剂倒在床上和地上,用报纸引燃。逃离现场时,他“顺手”关上了唯一可以逃生的铁门。
11时30分许,火势迅速扩大,大火吞噬了楼中出租屋,5名工人当场殒命,14名工人逃出,其中4人被烧伤。 后经查得知,纵火者名为舒国遥,是被烧的宿舍所属的制衣厂已经辞退的员工,且是该厂一名女员工杨某已经分手的男友。舒国遥怀疑老板娘陈某对杨某说了“坏话”而致两人分手,于是准备对陈某进行报复。 据法庭调查,舒国遥先来到制衣厂,企图火烧厂房并烧死老板夫妇,但后来他未能进入工厂,舒国遥遂将“目标”转向工厂宿舍。“既然不能烧死你们,那我就烧你们的宿舍,烧伤了人,好让你们赔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