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通知:公示捐助去向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2日01:54 东方早报 | |||||||||
早报讯 法制日报消息,民政部昨天下发《关于支持慈善事业发展扎实做好今年“捐助月”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要把捐助公示制度作为政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来落实,重点向社会公布分配原则、款物去向和使用效果。 《通知》要求,所募集的资金经批准可适当留做孤儿救助基金,重点用于本地孤儿救助。积极协调各类慈善组织,帮助解决孤儿基本生活、就学、就医等方面的困难。要统一
| |||||||||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
|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