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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通知:公示捐助去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2日01:54 东方早报

  早报讯 法制日报消息,民政部昨天下发《关于支持慈善事业发展扎实做好今年“捐助月”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要把捐助公示制度作为政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来落实,重点向社会公布分配原则、款物去向和使用效果。

  《通知》要求,所募集的资金经批准可适当留做孤儿救助基金,重点用于本地孤儿救助。积极协调各类慈善组织,帮助解决孤儿基本生活、就学、就医等方面的困难。要统一
捐赠热线,健全捐赠服务网络,完善社会捐助站点管理体制,建立“慈善超市”长效发展机制。有条件的地方,可试行将捐助站点和“慈善超市”转交民间组织运营,使社会捐助工作逐步走向社会化、民间化、专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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