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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严禁租用个人车辆接送学生 省教育厅要求各校做好黄金周安全工作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2日02:52 东南快报

  本报讯严禁租用个人车辆接送学生,凡是用于接送学生的校车必须经过交管部门审核合格。这是记者从省教育厅昨日下发的《关于认真做好国庆“黄金周”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中了解到的。

  按照要求,学校必须加强各种集会和各种校内外集体活动的安全防范工作。学校举办的各种集体活动都应按规定严格报批,并将安全防范工作贯穿活动的各个环节中。各级各
类学校在国庆“黄金周”之前都要对学生进行一次专门的安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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