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煤炭局原局长受贿开矿被判无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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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2日05:15 北京晨报 | |||||||||
新华社电(记者 刘文国)贵州省遵义县煤炭管理局原局长赵大武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不到5年的时间里,收受巨额贿赂高达430余万元。这些受贿得来的赃款,有267万元被赵大武直接拿到与遵义县相邻的仁怀市与人合伙新办了一个煤矿。日前,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赵大武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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