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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时评:不应对“克林顿”牌安全套听之任之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2日07:29 新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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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快报》9月20日报道,“木子美”牌安全套、“艾因斯坦”牌安全套、“布什”牌尿不湿……人们还没有从这些新闻中回过神来,现在居然又出现了“克林顿”和“莱温斯基”牌安全套,而且已被广州一家公司成功注册。

  我再一次被有些商家这种近乎无赖的无视基本操守的商业放纵惊呆了!的确,根据我国新《商标法》规定,允许以自然人的姓名注册商标,但对这样的行为,我们真的应该听之任之吗?记得“神五”飞天成功之后,有经营扑克牌及水果的商人想将航天英雄杨利伟的名字注册为商标,为此,北京航天医学工程研究所专门发表声明称,为了维护杨利伟的形象不受伤害,其肖像和签名已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进行了商标注册,“擅自利用杨利伟肖像、签名等进行商业活动和广告宣传,不仅违反中国有关法律,而且伤害中国人民的感情,也是对杨利伟本人的不尊重和侵权(据新华社2003年12月8日报道)”。那么,我们是否也该想一想,现在一些商家将布什、克林顿注册为安全套或尿不湿商标,虽不违法,但也会伤害某些国家的人民的感情,也是对他们本人的不尊重。创意者们说起来头头是道,“艾因斯坦”以“艾”易“爱”,并未侵犯爱因斯坦的尊严,而且这名字正好符合安全套的某些“特性”;“布什”是“不湿”的谐音;“克林顿”也只是外国人的一个姓,所以这么用没什么不妥。但他们难道能够否认自己在玩弄这些文字游戏的同时,已忤逆了社会公德并践踏了人们的廉耻底线吗?如果说将“木子美”注册为安全套,是在倾泄着一种类似于意淫般的猥亵欲望及其快感的话,那么,将布什、克林顿等人的姓名注册为尿不湿或安全套商标,更是在此基础上显示了某些人内心那种狭隘到近乎偏执的心理。诚然,安全套和其他商品一样,也只是一种商品,但由于其特殊的用途,用人的姓名冠其名,在没有得到对方允许的情况下,毫无疑问含有某种侮辱性的成分。在这样的事情接二连三地出现之后,我觉得有关部门有必要去重新审视《商标法》,应在某些特殊商品的商标注册时,禁止使用自然人的姓名,以防一些商家肆意放纵内心的阴暗与狭隘。(高立学)

  作者:高立学

  (来源:新桂网-当代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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