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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教育厅将采取三项措施治理教育乱收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2日08:15 河北日报

  督促各市、县按照省定中小学公用经费标准,在财政预算内足额予以安排;建立教育集中支付分中心,撤销乡镇和中心校、国办学校的财务机构;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实现基础教育均衡发展

  本报9月21日讯(记者刘常俭)省教育厅厅长靳宝栓在向大会作关于中小学收费情况的报告时表示,我省将采取3项措施进一步治理中小学乱收费问题。

  靳宝栓说,增加公用经费是解决中小学乱收费的治本之策。要督促各市、县按照省定中小学公用经费标准,在财政预算内足额予以安排。对财力状况较差的51个贫困县,省财政厅、教育厅明年起继续安排不低于今年数额的专项资金用于补充公用经费。

  强化教育财务支出管理是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关键。在

财政部门监督下,建立教育集中支付分中心,负责全县(市、区)教育经费的整体运行及各学校的财务收支管理、监督,撤销乡镇和中心校、国办学校的财务机构。这项改革既能使上级拨付的教育资金全部用于教育,有利于缓解学校经费紧张状况,又规范了学校收费的支出,可从根本上扭转学校乱收费的局面。

  择校是造成高收费、乱收费的一个重要原因,而择校的根源在于学校办学水平还存在较大差异。要消除择校必须努力实现基础教育均衡发展。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快薄弱学校改造,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义务教育阶段不再进行示范性学校评估。禁止在义务教育阶段举办重点校、重点班,禁止进行奥赛等各种知识竞赛。同时,制定县域内教师流动和城市中小学教师到农村支教的实施办法,促进教师在学校之间的平衡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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