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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一小学违规进行乱收费 校长被撤销职务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2日08:41 金羊网-新快报

  广东通报5宗违反教育“一费制”典型案件

  新快报讯 (记者 张文敏 实习生 李燕婷通讯员粤纪宣)广东省纪委、省监察厅昨日通报5起违反教育收费“一费制”的典型案件,给予3人党纪政纪处分,清退违规收费73万余元。其中,惠州一小学因违规收取学生早餐费逾10万元,校长、副校长都被勒令“下课”。广东省纪委、省监察厅昨再次重申: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纠风部门,要认真受理群众的
举报投诉,对教育乱收费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追究有关人员和领导干部的纪律责任,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要通过新闻媒体曝光。

  惠州:违规代收早餐及交通保险费惠州市惠阳区平潭中心小学今年秋季开学期间,擅自违规收取学生早餐费104106元,代收交通保险费25950元,两项合计130056元。截至9月9日,该校已把早餐费和保险费全部退回学生家长。惠阳区教育局决定,撤销镇中心小学校长、教育指导中心主任王建平和常务副校长刘观荫的行政职务。

  鹤山:向家长收建校费56万鹤山市沙坪镇第三小学以创建省一级学校的名义、以发放自愿捐款意向书的方式,违规向家长筹集建校资金56万余元。这些捐款目前已全部返还捐资人。鹤山市监察局决定,给予沙坪镇第三小学校长行政警告处分。

  阳山:未及时退还体检结余费阳山县第二中学没有及时向学生退还2004至2005年度体检结余经费,将其中的6281.1元用于购买药物,违反了体检经费专款专用的规定。省纠风办已责成该校纠正错误做法,将体检结余款退还学生或用于学生体检,并在全县通报。

  清远:未经报价即办暑期补习班清远市新慧培训中心今年7至8月举办了一期学生暑期文化补习班,其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没有报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和公示,清城区已按照有关规定对该培训中心进行了处罚。

  佛山:要求学生参加兴趣班佛山市顺德区陈佐乾纪念学校今年暑假向学生家长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学生参加为期12天的“兴趣班”,每位学生收费50至90元不等,共计42100元。顺德区责令该校清退了有关费用,并责成该校校长作出书面检查,在全区进行通报。(晓航/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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