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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一费制”5起典型事件被严处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2日09:01 南方日报

  惠州市惠阳区平潭中心小学,擅自收取、代收早餐费及交通保险费130110元,该校校长、教导主任王建平和常务副校长刘观荫被撤职

  鹤山市沙坪镇第三小学,违规筹集建校资金56万余元,该校校长被行政警告处分

  阳山县第二中学从未退还的上学年学生体检结余经费中拿出6281.1元购买药物,被全
县通报

  清远市新慧培训中心举办了一期学生暑期文化补习班,未报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和公示,被处罚

  佛山市顺德区陈佐乾纪念学校,举办为期12天的“兴趣班”,收费42100元,该校校长作书面检查,在全区进行通报

  详见A0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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