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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率先推广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2日09:05 正义网-检察日报

  本报讯 (记者 林中明) 多顶大盖帽管不住一个市场的现象将受到遏制。今天上海市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办公室、上海市检察院在浦东举行现场会,要求全市各行政执法部门和检察机关推广应用浦东新区检察院开发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运用现代科技手段,依托政务信息网络,共享行政执法案件信息,使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执法工作衔接和协作更加便捷、规范、透明、高效,形成打击和查处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的组合拳。该信息共享平台的推广应用,也为加强检察机关立案监督,防止和纠正“以罚代刑”提供了保
障,这在全国尚属首次。

  现场会上记者看到,“信息共享平台”设置了专门的模块,要求各行政执法机关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必须在24小时内上网移送,对决定不移送的,必须说明理由并在网上公布;公安机关接受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后,15日内必须作出立案或不立案的决定,对决定不立案的,必须说明理由并上网公布。信息平台还根据工作职能,为检察机关设置了专门的监控窗口,对各行政机关移送的案件和公安机关立案的情况,检察机关可以通过查询进行实时监控,一旦发现该移送不移送、该立案不立案等不严格执法的情形,可以根据系统设置的监督程序,发出建议移送或立案的指令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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