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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督办案件要做到“四不撤牌”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2日10:02 中国环境报

  本报讯近日,安徽省副省长田唯谦率监察、环保等部门负责人对芜湖、宣城两市的省级污染连片挂牌企业进行检查时强调,各级环保部门要按照国家及省“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部署和要求,狠抓挂牌督办案件的落实。要积极配合监察机关,继续加强挂牌督办环境违法企业的督察、督办。对进展缓慢,处理不到位,没有进行责任追究的,要坚决一抓到底,抓出实效。

  田唯谦一行先后深入到芜湖市小水泥群、宣城市小化工群,实地查看有关挂牌企业的治污现场,仔细询问整改和工程进度情况。田唯谦指出,水泥企业必须对每条生产线进行粉尘治理,有条件的也要进行烟尘、SO2等污染治理。在噪声敏感区域的企业还要实现噪声治理达标。芜湖的小水泥企业被定为今年省级挂牌督办企业,其环保治理工程及在线监测监控系统建设,必须在2005年9月底完成。宣城市小化工企业要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规定,该关停的一定要关停,该搬迁的一定要搬迁,能治理的要抓紧治理,坚决杜绝环境违法行为再次发生。

  田唯谦强调,各级环保部门要对辖区内的环境污染问题进行认真排查,凡是达不到整治目标的、群众多次投诉的以及污染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屡查屡犯的违法排污企业都要由上级进行挂牌督办。对挂牌督办的案件要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全力攻坚,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撤牌,违法企业查处不到位不撤牌,责任人不处理不撤牌,群众不满意不撤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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