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亲达成共识 下周“两岸和平法”等“立院”闯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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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2日10:25 中国台湾网 | |||||||||
中国台湾网9月22日消息据台媒报道,国亲两党昨天协商决定在下周二“立法院院会”上发出甲级动员令,将动用表决全力完成“台湾通讯传播委员会组织条例”草案(NCC法案)及“海峡两岸和平促进法”草案“立法”。 据报道,宋楚瑜力推的“两岸和平促进法”已届满四个月协商期,国民党荣誉主席连战卸任前一直记挂的“NCC法”也将在九月二十五日届满。因此,国民党政策会执行长曾永
台“新闻局”日前进行无线电视、广播与有线电视换照风波,引发社会质疑“政治黑手”干预媒体与箝制新闻自由、国民党中常会日前通过在九月底前完成NCC“立法”工作。此外,宋楚瑜也指示亲民党团,这会期务必全力通过“两岸和平法”,蓝绿大战一触即发。 在“NCC法案”部分,第四条有关NCC委员的组成、人数及任期,国亲坚持NCC委员会应依政党比例推荐,经“行政院”提名,“立法院”同意;而民进党认为这侵犯了“行政院长”的提名权,拒不让步,此将是蓝绿双方第一个攻防的焦点。 另一个攻防焦点是第二十一条,国亲要求NCC正式挂牌运作前,“新闻局”任何重大的广电政策与作为,都须经NCC委员会追认才算生效。针对日前遭“新闻局”撤照的有线电视媒体,国亲增订“追溯条款”,给予遭到“新闻局”撤照的媒体救济机会。 在“海峡两岸和平促进法”草案部分,由于民进党质疑亲民党是想架空陈水扁和“行政院”,明显违“宪”,“内政委员会”审查时,仅通过“本法自公布日施行”一条条文,其余条文保留。 据悉,为整合两党意见,国亲两党昨天协商达成共识,NCC委员会十一名委员依政党比例推荐,其中“主任委员”与“副主任委员”由十一位委员互选产生,任期两年。对于亲民党版的“两岸和平促进法”,国亲两党也将全力支持。(赵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