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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退学Yes 要退钱No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2日10:44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合肥晚报报料人:韩先生报料时间:9月21日

  报料内容:

  我的女儿去年9月份就读于合肥华夏旅游学校。入学时,学校收取了2000元钱的押金,并说明在学生毕业后全额退还。今年4月份,学校未考虑到孩子的学习情况就安排了外出实
习,孩子认为没学一年就出来实习,没学到任何东西,加上家里困难,因而提出退学。我们考虑后就答应了。孩子退学后,我们前去索要2000元押金,但学校不同意。经过我们多次讨要,该校王校长“以个人的名义”退还我800元。剩下的1200元学校就是不退。

  记者调查:

  昨天下午,记者联系了合肥华夏旅游学校。该校一位赵老师介绍,韩先生的孩子在校学习期间表现不是很好,不遵守纪律,也不服从学校的实习安排,中途无故退学,而且没有办理离校手续,学校根据与学生之间的协议无须退还押金。随后,记者看到了一份学校和该生签订的《毕业生实习、就业安置合同书》,合同上说明:学生“第一学年在校学习理论”,“第二学年是岗位实习阶段”,“中途无故退学者学校不予退还管理押金”。根据合同上的规定,所以学校就没有退还管理押金。记者咨询了某法律界人士,他认为合同签订后,一般要按合同办,至于韩先生的孩子退学是否属于“无故退学”,就要看理由是否充分。如果协商不成,韩先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钱东升晓斌·(来源:合肥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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