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价?拿出证据来!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2日11:00 温州都市报 | |||||||||
刘彩玲 周红 本报讯商家标榜“本店商品全市最低价”,可当你兴冲冲买下商品后发现,在相隔10米的另一家店里,同样的商品卖得更便宜;商家标注“特价最后一天”,可你发现3天后这样的牌子依然挂着———这样的价格欺诈你有没有遭遇过?昨天,市物价监督检查部门透露,我市下周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推进价格诚信、打击价格欺诈”宣传执法周活动,重点打击
市物价监督检查部门表示,开展该专项检查,是为了逐步在我市建立公开透明的市场价格秩序,为广大消费者创造放心的购物环境。本次宣传周活动,将结合国庆节市场检查进行,查处重点行业的价格欺诈违法行为,曝光典型案例,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 物价监督检查部门提醒消费者,千万不要为所谓的“全市最低价”和“特价”等字眼所迷惑。在购买商品时,要多个心眼,也有权要求商家提供“全市最低价”和“特价”的证据;在遇到上当受骗时,要及时拨打市物价举报电话12358投诉。刘彩玲周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