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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校长8个月索贿2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2日11:02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合肥晚报本报天长讯天长市建东小学校长刘某,认为自己在当副校长时没捞到钱,便在升校长后以工程款为要挟,8个月索贿2万元。刘某犯受贿罪近日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2003年4月,建东小学筹建教学楼,刘某作为校方代表与建筑公司项目经理张某签订工程合同。同年暑期,张某为感谢刘某从中提供的帮助,送给他2000元的“茶水钱”。2004年
4月刘某上任校长后,以妻子看病为由,向张某“借”款5000元。后来,刘又以妻子心脏病要开刀、小孩要买电脑、春节缺钱花等为由,多次向张某索取现金。至2005年3月案发,张某共“送”给刘某1.5万元现金。(张殿高刘兴民)

  (来源:合肥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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