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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三年实现教师职务聘任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2日11:29 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刘昊)从2002年开始在部分高校中试验运行的高校教师聘任制度开始快速推进。市教委有关负责人昨天向记者透露,市教委、市人事局已联合下发《北京市属市管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聘任制实施意见(试行)》,三年内在市属市管高校中实现教师职务聘任制度。

  在《实施意见(试行)》中,教师的职业道德成为高校工作人员能否被聘教师职务
的关键因素,师德不达标,无缘作教师。

  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

  据市教委有关负责人表示,高校教师职务聘任制的实施,将取代1987年开始的每年评审一次的高校教师职称评定,教师职务的聘任权力将下放到各高校,高校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科学设岗,聘任教师。这样一来,曾经的教授终身制被教师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聘任机制所取代。

  市教委要求市属市管高校应依据功能定位、发展规划、教学科研任务、学科建设等因素科学设置教师职务岗位,根据教学、科研、学科建设等方面所承担的任务和学术梯队建设的需要,建立教师岗位体系。

  聘任教师职务师德一票否决

  “教师本就是教书育人,如果职业道德不合格,没有资格做老师。”市教委负责人表示。根据市教委的规定,高校聘任教师职务必须把师德放在首位,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

  市教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教师的聘任、考核和评议全部由各高校成立的教师职务聘任委员会完成。根据规定,该委员会负责制定本校教师职务聘任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考核组负责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和工作实绩进行考核。

  “如果在考核组的考核中,教师出现职业道德不合格的情况,将不能被继续聘任。”市教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评议组一般应由5名以上本学科(专业)领域具有与评议级别相同或较高职务的校内外专家组成,负责对应聘人员的学术水平和技术能力的评议。

  海归学者进高校须一年教学经验

  市教委规定,非高等学校教学人员应聘相应教师职务岗位,须经过一年以上高等学校教学实践后,按拟聘职务的任职条件和程序实施聘任。考核组负责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和工作实绩进行考核。这意味着给高校引进校外专家、海归学者等并非高等学校教学人员系统担任本校教师职务的工作增设了门槛。

  老教授聘任方法目前正在研究中

  市教委规定,对于在《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聘任管理办法》实施前,已取得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教师,首次签订教师职务聘任合同时,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的人员,由较高职务聘到较低职务工作,原档案工资可保留并续接;已经取得中、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并在相应岗位承担相应职责的教师,在《管理办法》实施后首次聘任时,经考核合格,学校根据双方意愿可直接办理聘任手续,签订聘任合同。

  当记者询问管理办法和实施意见是否适用于全体教师时,市教委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的实施意见对于一些有特殊学术地位的老教授并没有涉及。据了解,高校中的两院院士、国家科研津贴享受教师、长江学者以及有特殊科研贡献和突出作用的老教授、老专家的教师职务管理办法目前还正在研究中,并未出台。

  网络编辑:陈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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