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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临汾监狱5名司法干警收受贿赂受审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2日13:43 新华网

  新华网太原9月22日电 (记者胡靖国) 山西省临汾监狱5名司法干警徇私舞弊、收受贿赂,为重大刑事犯罪分子违法办理保外就医,致使数名不符合条件、原判死缓或无期徒刑的罪犯堂而皇之地走出监狱。21日,山西原平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案件。

  检察机关指控:自1995年以来,临汾监狱原政委王勇民、监区医院原院长申小红、狱政科原科长赵卫东、临汾监狱218医院原院长张伟、山西省109医院医务科原主任阎宝山利
用职务之便,多次收受罪犯及亲属贿赂,徇私舞弊,采取捏造事实、夸大病情、伪造上报材料等手段,对无任何疾病、有病但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法律明确规定不得保外就医的罪犯,违法办理保外就医,致使张勇、杨高峰、高喜生、张鹏、张明德、辛涛舵等数名原判死缓、无期徒刑的重大刑事犯罪分子被违法保外就医,脱离监管。其中,1名罪犯保外后脱逃,至今未被抓获,给社会安全造成极大隐患。

  在为罪犯违法办理保外就医或违法续保中,王勇民收受罪犯及其家属贿赂1.8万元,申小红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1.3万余元,赵卫东收受贿赂2.1万元,张伟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7930元,阎宝山收受贿赂1万元。另外,王勇民在临汾监狱218

医院对外承包事务中,先后两次收受承包人黄某2万元。(完)(山西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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