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一部手机竟夺一条人命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2日16:01 深圳晚报 | |||||||||
一批抢劫、故意杀人犯伏法 为抢一部手机竟夺一条人命 本报记者袁江斌通讯员王华兵报道昨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批抢劫、故意杀人罪犯进行公判执行,支惠平、蓝庆华和郑京城等一批罪大恶极的罪犯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2003年11月15日凌晨4时许,罪犯支惠平与同案犯肖小平(已判刑)商定去抢劫。凌晨5时许,支惠平窜至宝安区龙华油松工业东路某制衣厂旁对被害人肖某实施抢劫,用匕首刺中肖,抢得诺基亚3310手机一部。同日,被害人肖某死亡。 作者:本报记者袁江斌通讯员王华兵 发表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