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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阎婆惜该杀”入课本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2日16:06 深圳晚报

  “阎婆惜该杀”入课本

  家长质疑:“该杀”是“教唆犯罪”

  上海消息据东方早报报道,“阎婆惜真是该杀!明明穿的、吃的、用的都由宋江供给,却偏偏在外偷情养汉……真是不杀不足以平民愤”——针对扬州部分中学初中语文自读课
本《亲近母语》第3册中《宋江怒杀阎婆惜》的评述,部分家长提出质疑:“该杀”、“不杀不足以平民愤”出现在初二学生的课本中,简直是“教唆犯罪”!

  9月21日,《亲近母语》主编之一、扬州市教育学院的徐冬梅老师告诉记者,《亲近母语》将《宋江怒杀阎婆惜》选入,是编者认为这段文字的语言、动作、心理描写均非常到位。

  记者发现,引起争议的是这篇课文后的评述:“阎婆惜真是该杀!明明穿的、吃的、用的都由宋江供给,却偏偏在外偷情养汉;明明是自己的不是,却偏偏拿招文袋来要挟宋江。阎婆惜真是刁钻至极,泼辣至极,狠毒至极,真是不杀不足以平民愤。”徐冬梅表示,这段文字是一位大学老师写的,在课文后面加入是为了让学生加深对名著的理解。

  “‘真是该杀’这样的文字,肯定了宋江将自己厌恶的人杀掉的做法,但在我国《刑法》中,任何人也无权剥夺他人的生命和自由,”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律师崔武说,“这样的导向是错误的—我们提倡文明、理性地解决问题,要用‘公权救济’,而非‘私力救济’。”他认为,现在一些违反法律常识的课文在教材上时有出现,甚至与现有法律“唱反调”,“课本内容应对语言使用的技巧进行分析,对主人公的价值取向、行为习惯则应给予正确引导。”

  “我们希望学生在课余接触大量优秀文学作品,而不要带来负面影响。”徐冬梅表示,评述是自读课本中的细节,如果出现瑕疵将作改进。(龚菲)

  作者:龚菲 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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